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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余*女士: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3民终274、279号民事判决书,你应当向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其判决款。●债权转让公告 余*女士: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3民终274、279号民事判决书,你应当向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其判决款。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已拍卖你名下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龙湖路号房产,我司本次可参与分配金额为2972827元(最终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现我司已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林*,请你直接向林怡履行上述全部债务。联系电话:*555 。特此公告。 重庆宇*业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