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登报●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将珞璜镇郭坝村等3个 废弃矿山认定为重庆市历史遗留矿山的公告 江津规资公〔2019〕155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5号)等规定,我局决定将珞璜镇郭坝村废弃页岩矿02号(中心点经纬度:106.404473,29.327734)、龙华寺村废弃页岩矿01号(中心点经纬度:106.152876,29.218988)、白沙镇红花店社区废弃页岩矿01号(中心点经纬度:106.09115,29.066847)作为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