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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公告登报出版物参考稿:民事案件起诉书、法院传票复印件(适用于普通程序) 本院已受理XXX诉XXX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XXX及法院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提交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院在举证(答辩)期满后XXX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在XXX开庭,法官依法缺席。 法院公告事项:起诉书副本、上诉书副本、法院传票副本、损失陈述书(遗失证明、印章等)、初次(首次)申请书副本、法院传票副本、判决书(裁定、判决、撤销公告)、宣告失踪申请书、死亡申请书、执行书(执行公告,执行裁定等)、无主财产请求公告、司法审查令、公告申请书、破产文件(债权人会议通知、破产通知、破产裁定等)、海事文件(海事和解法院)、仲裁文件(和解仲裁委员会),拍卖公告(结算拍卖公司)、清算公告(结算清算组或企业)、行政处罚公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