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原公司法人陈*(公民身份证号码:50011019870304**** )早于2018年 11 月 22 日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于2018年11月22日离职本公司,其之后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均应由其自行承担。特此声明!声明人:重庆铭*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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